立即关注获取
更多公司资讯
一、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重庆市九龙坡区大杨石组团K标准分区K01-1-1、K01-1-2、K01-1-3地块及道路土壤污染治理修复项目
2、施工单位:威利斯娱乐官方网站首页
3、修复工程概况:2022年2月,重庆大学完成了修复地块风险评估工作,基于保守原则,整体按照第一类用地性质进行评价。风险评估结果显示:基于第一类用地方式下,部分地块土壤中六价铬、钴、镍、砷、钒、铜、铅、锌、总铬、钼、石油烃(C10-C40)、苯并[a]芘、二苯并[a,h]蒽、苯并[b]荧蒽、萘、苯并[a]蒽、苯并[k]荧蒽、茚并[1,2,3-cd]芘等关注污染物的致癌风险值或非致癌危害商值高于可接受水平。地块受污染的土壤总面积为20900m2,总修复方量为58100m3。现场需处置泡沫、灭火器等一般固废约970m3,HW03、HW06、HW08、HW09、HW12、HW13、HW49等危险废物合计约102吨。需要对场地进行治理修复方能满足下一阶段开发利用的需求。
4、修复范围:土壤污染总面积约为20900平方米,需治理修复土壤方量约为 58100立方米。
二、编制单位
编制单位:威利斯娱乐官方网站首页
三、适用标准规范
1、《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 2018)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主席令〔2018〕第 31 号)
四、修复技术路线
危废污染土壤委托重庆中明港桥环保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处置;场地内其他非危废污染土壤转运至水泥厂进行水泥窑协同处置,单独重金属处置单位为冀东水泥璧山有限责任公司和冀东水泥重庆合川有限责任公司,单纯有机污染土及有机复合污染土壤处置单位选用北京海创能远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西南水泥厂)、重庆海创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海螺水泥厂)、东方希望重庆水泥有限公司和冀东水泥重庆合川有限责任公司;对于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包括基坑积水、冲洗废水、洗车废水等)采用芬顿氧化+混凝沉淀工艺处理后现场回用,剩余水量达标后经许可后排入市政管网或外运至璧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园区废水集中处理厂;现场遗留的危险废物收集包装后交由重庆中明港桥环保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处置,废泡沫、废轮胎等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交由重庆鼎清环卫服务有限公司进行回收利用,底泥送水泥窑协同处置。
五、场地修复目标值
(1)修复地块土壤污染物的修复目标值为:六价铬3.0mg/kg,钴40mg/kg,镍150mg/kg,砷20mg/kg,钒200mg/kg,铜2000mg/kg,铅400mg/kg,总铬75100mg/kg,锌15000mg/kg,钼250mg/kg,石油烃(C10-C40)826mg/kg,苯并[a]芘0.55mg/kg,二苯并[a,h]蒽0.55mg/kg,苯并[b]荧蒽5.5mg/kg,萘25mg/kg,苯并[a]蒽5.5mg/kg,苯并[k]荧蒽55mg/kg,茚并[1,2,3-cd]芘5.5mg/kg;
(2)场地治理修复过程中产生的污水采用芬顿氧化+混凝沉淀工艺处理后现场回用,施工期间废水处理并经许可后外排市政管网或璧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园区废水集中处理厂,其中总砷、总镍、总铅、六价铬、总铬和苯并[a]芘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第一类污染物排放标准,石油类、总锌和铜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第二类污染物一级排放标准,苯系物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C级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未包含的钴、钒和钼,参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3标准值。
(3)场地施工过程场外大气污染因子及排放限值如下:颗粒物:1.0mg/m3;
苯并[a]芘:0.008µg/m3;非甲烷总烃:4.0mg/m3。
(4)施工过程场地噪声二次污染防治目标为:日间施工噪声不得大于70dB。
(5)场地内危险废物收集包装后运至有相应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6)工期:场内工期90日历天,场外工期180天。